來源:中影人藝考播音主持學苑 發布時間:2023-10-24
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播音與主持類專業統一考試(以下簡稱播音主持類省級統考)是面向全省報考普通高等學校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的考生進行的專業基礎技能測試,是我省普通高考的組成部分。
播音主持類省級統考主要考核考生的播、說、評、誦等四項核心能力,綜合考察考生的外部形象、氣質修養、儀態儀表、上鏡效果、嗓音條件、語音語貌、語言表達能力和肢體表現力以及即興口語表達能力等。通過考試選拔具有學習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基本條件、能力素質和藝術潛質的合格考生。
一、考試范圍和考試要求
(一)考試范圍
本考試共有四個項目:1.指定文學作品朗誦;2.指定新聞作品播報;3.指定文稿復述;4.話題評述。其中,第1、2兩項內容在一試環節中進行;第3、4兩項內容在二試環節中進行。
(二)考試要求
1.指定文學作品朗誦:考生現場抽取并朗誦一篇文學作品節選,限時1.5分鐘,約250字以內。
2.指定新聞作品播報:現場抽取并播報一篇指定新聞稿件,限時1.5分鐘,約150字以內。
3.指定文稿復述:復述一篇考生現場抽取的文稿,復述文稿內容(不是背誦),限時1.5分鐘,約300~400字。
4.話題評述:考生現場抽取1個話題進行即興評述,限時2分鐘。
二、參考試題和評分標準
(一)參考試題
1.指定文學作品朗誦:選用的文本為優秀文學作品。文學作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詩歌、散文、小說、廣告語等作品中的選段。內容健康,文字流暢清新,感性形象;在音韻上朗朗上口,易于誦讀。字數在250字之內。
指定文學作品朗誦:選用的文本為優秀文學作品。文學作品類型包括但不限于詩歌、散文、小說、廣告語等作品中的選段。內容健康,文字流暢清新,感性形象;在音韻上朗朗上口,易于誦讀。字數在250字之內。
本考試各項目中,指定文學作品朗誦和指定新聞稿件播報各占總成績的20%,指定文稿作品復述和話題評述各占總成績的30%。
本考試各項目計分采取百分制(優:88分及以上;良:80-87分;中:65-79分;差:64分及以下)。各項考試的評分標準如下。、
(二)評分標準
1.指定文學作品朗誦
等級評分標準
優語音標準,嗓音圓潤動聽,理解感受準確,表達流暢,語言邏輯清晰。
良語音比較標準,理解感受比較準確,感情基調恰切,表達較為流暢。
中語音存在系統性錯誤,感情基調欠妥,表達欠流暢,語言表現力一般。
差語音存在系統性錯誤,方言語調明顯,表達不流暢,語言表現力差。
2.指定新聞作品播報
等級評分標準
優字音準確,語言流暢,內容清晰,節奏明快,具有新鮮感和對象感。
良字音基本準確,語言較流暢,內容較清晰,節奏平穩,基調客觀。
中字音不太準確,語言欠流暢,內容欠清晰,重點欠突出,態度不鮮明。
差字音明顯不準確,語氣生硬,語序混亂,內容不清,節奏死板,態度僵化。
3.指定文稿作品復述
等級評分標準
優語音標準,嗓音圓潤動聽,文稿復述內容簡潔,邏輯鏈條清晰、流暢。
良語音比較標準,能夠篩選提煉,主要內容清晰,表達較為流暢。
中語音存在系統性錯誤,以背誦文稿內容為主,前言不搭后語,表達欠流暢。
差語音存在系統性錯誤,方言語調明顯,背誦文稿都困難,語言表現力差。
4.話題評述
等級評分標準
優邏輯性強,層次分明,條理清晰,論據充分,觀點突出,態度鮮明,能夠以理服人;語言組織能力強,表達準確流暢;底蘊深厚。
良邏輯性較強,層次分明,條理較清晰,觀點基本明確,思維具有發散性,評述具有一定的說服力;語言組織能力較強,表達基本流暢。
中邏輯線條不夠清晰,層次欠分明,論據不夠翔實,但基本上能夠自圓其說;語言組織能力尚可,整個評述過程不夠流暢。
差思維邏輯混亂,條理不清,觀點含混;語言組織能力差,表達很不流暢,整個評述過程呈現斷斷續續的狀態。
5.綜合因素
本考試系綜合考察考生的外部形象、氣質修養、儀態儀表、上鏡效果、嗓音條件、語音語貌等,因此,對這些“硬件”因素的考察與評價應貫穿在一試、二試的四個考試項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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