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影人藝考播音主持學苑 發布時間:2017-08-07
第一部分 初試
一、考試內容及分值
自備稿件朗讀,限時3分鐘。體裁、題材不限 。滿分100分。
1.吐字與發聲(40%)
2.思維與理解(25%)
3.語言表達(25%)
4.綜合素質(10%)
二、評分標準
|
普通話語音與吐字發聲
(40分) |
思維與理解(25分) |
語言表達(25分) |
綜合素質(10分) |
優 |
語音準確、無錯音;吐字清晰、音色優美 |
思維清晰、理解透徹 |
語言流暢、表達精彩、思想深刻、反應敏捷 |
氣質優雅、形象端莊、儀態優美 |
良 |
語音較準確、有個別錯音;吐字較清楚、音色較好 |
思維較清晰、理解比較透徹 |
語言通暢、表達準確、思路清晰、反應較快 |
氣質良好、形象端正、儀態大方 |
中 |
語音基本標準、有較多錯音;吐字基本清楚、音色一般 |
思路基本清楚、理解力尚可 |
語言基本通順、表達基本準確、思路基本清楚、反應一般 |
氣質、形象一般、儀態尚可 |
差 |
語音不太標準、有較多錯音;吐字不太清楚、音色較差 |
思路不清楚、理解力較差 |
語言不太通順、表達不太準確、思維比較混亂、反應遲鈍 |
氣質、形象較差、儀態失當 |
備注 |
音色標準可以與形象條件按或然性選擇,即:按與形象條件互補考慮,對形象條件突出的考生可在語音準確、吐字清晰的前提下適當降低音色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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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標準可以與音色條件按或然性選擇,即:重視形象、不唯形象,對音色特別好的(符合廣播電臺主播要求)考生,按與聲音條件互補考慮,適當降低形象標準。 |
第二部分 復試
一、考試內容
現場抽題:稿件朗讀、即興評述。
1.新聞播報(30%)
2.文學作品朗誦(20%)
3.主持人話題評述(40%)
4.綜合素質(10%)
二、評分標準
(一)新聞播報的評分標準(30分)
優等:
1.新聞觀念、創作原則
具有新聞從業者和黨的宣傳員的基本素質,具有一定的駕御新聞稿件的能力,尊重稿件所提供的文字內容,本著服務于事實、服務于受眾的原則,以新聞工作者特有的敏感及強烈的播講愿望、良好的精神狀態,完成形之于聲、及于受眾播報過程。
2.對新聞稿件的理解與把握
能在較短時間內迅速準確把握新聞事實,對新聞事實的敘述清晰、感受具體、新鮮感強、感情真摯、基調準確。具體能夠做到導語綱舉鮮明、導向清晰;主體的重點突出、層次清晰;結尾過渡自然、平穩自信。并且在播報過程中能最大限度的傳達新意,體現新鮮感。
3.把握新聞播報語言狀態
敘事清楚,新鮮感強,播報狀態積極。語音規范嚴謹、清晰集中,音色樸實大方、明朗圓潤,語句規整,層次清晰,語意集中。對長句子處理恰當。
良等:
具有一定的新聞從業者素質和駕馭稿件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對新聞稿件的整體把握較好,基本能夠做到敘事清晰、新鮮感強。語言規范,聲音條件良好,節奏基本得當。
語音較規范,音色較明亮,字正腔圓,語句較規整,層次較清晰,語意較集中。但在表達中對稿件播讀的局部處理有不當之處;語言中由于臨場發揮或狀態問題而出現錯誤、停頓、重復等語流不暢問題;有個別語音問題,但不成系統性錯誤,可以通過訓練改正。
中等:
對新聞稿件有一定的把握,具有一定的語言表達能力,基本完成新聞事實的敘述。
但對稿件和事實的理解程度不深,出現錯誤、停頓、重復等語流不暢問題較明顯,語音欠規范。
差等:
沒有對稿件充分理解,整體駕馭新聞稿件的意識和語言能力薄弱,語音不規范。
(二)文學作品朗讀評分標準(20分)
優等:
1.對文學作品的理解力、感受力以及形象思維能力
對文藝作品有較強的理解力和感受力,不僅能全面而深入理解文字所提供的內容,并且形象思維能力強,能依據稿件進行豐富而具體的想象和聯想。
2.語言表達能力和音色變化能力
能運用符合稿件需要的有聲語言,敘事清楚明確,表達聲情并茂,語言自然真摯,音色變化細膩豐富,具有較強的感染力。
良等:
基本能夠駕御所提供的文學作品,具有一定的理解力和感受力,語言表達平易自然,有一定的表現力。情緒飽滿,用情較恰當,基本符合稿件需要。但對于某些細節缺乏深入細致的感受,感染力稍欠。
中等:
有一定的感情變化,基本完成文藝作品的朗讀,但理解力和感受力一般,表現力和感染力有限。
差等:
理解力和感受力較差,不能深入而全面理解文字內容,形象思維能力差,語言平鋪直敘、干巴呆板。或者語言的表達不以內心的真情實感為依據,而是玩弄技巧,扭捏作態,缺乏自然真摯的美感。
(三)主持人話題評述評分標準(40分)
優等:
1.主持人觀念和話題操作技巧
明確自身主持人身份,具有熟練的話題操作技巧,根據抽簽話題的題目,能迅速、條理地組織內部語言,順利完成話題的進入、話題的銜接轉換、話題的結束等過程。觀點鮮明獨特,內容充實、言之有物,邏輯嚴密、結構清晰,傾向明確、目的鮮明。
2.口語表達能力
充分運用有聲語言技巧,語言通俗簡潔,生動靈活,語音規范清晰,聲音樸實大方,表達有感染力,有啟發性。
良好:
對自身主持人身份具有較為明確的認識,能圍繞話題展開表達,話題內容比較充實,結構比較清晰條理。
語表達中可能有一些隨意性等問題存在,但不影響整體表達效果。
中等:
基本完成話題,有一定表達內容。但內容較為一般,結構欠嚴密,表達缺乏鮮明的目的性和感染力。
差等:
對所抽到的話題缺乏一定認識,對話題內容和結構的組織有偏差和失誤。內容蒼白乏味,語句組織松散凌亂。
(四)綜合素質評分標準(10分)
1.形象、氣質
氣質高雅、形象端莊、著裝得體、舉止穩重,儀態大方。
2.語音、發聲
音色樸實大方,飽滿圓潤,無聲音沙嘶劈啞等現象。發音器官構造好,無咬合不良,無下頜突出(俗“地包天”),無舌尖肥大、兩個舌尖等口腔構造問題。
吐字規范準確、清晰集中。詞匯、語法正確,語調自然,表達流暢,感情飽滿。
3.新聞素養、文學修養、語言能力
具有一定的新聞素質,有一定的親和力。
具有較高的文學素養,語言表達深入而具體。
具有一定的有聲藝術語言功力和副語言技巧,語言變化豐富,表達聲情并茂,具有藝術的美感。
(五)備注
在分項計分的前提下考慮互補的原則,對新聞播報、文學作品朗讀、主持人話題評述各項中某單項特別突出而另一單項稍有欠缺者,不應單項否決。對形象思維特別豐富的考生而邏輯思維稍欠的考生,或邏輯思維特別縝密而形象思維稍欠的考生,也不應單項否決。對聲音條件突出而形象一般者,對形象條件突出而音色一般者,也可按互補原則適當考慮。
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復試考核基本標準
題型 |
考核要點 |
等級及參考分數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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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 |
良 |
中 |
差 |
|||
新聞播報 |
1.新聞觀念、創作原則
2.新聞稿件理解與把握
3.新聞播報語言狀態 |
符合25-30 |
基本符合20-24 |
尚可15-19 |
差
15分以下 |
在分項計分的前提下考慮互補的原則,對新聞播報、文學作品朗讀、主持人話題評述各項中某單項特別突出而另一單項稍有欠缺者,不應單項否決。對形象思維特別豐富的考生而邏輯思維稍欠的考生,或邏輯思維特別縝密而形象思維稍欠的考生,也不應單項否決。對聲音條件突出而形象一般者,對形象條件突出而音色一般者,也可按互補原則適當考慮。 |
文學作品朗讀 |
1.對文學作品理解力、感受力,以及形象思維能力。
2.語言表達能力和音色變化能力 |
符合16-20 |
基本符合11-15 |
尚可 6-10 |
差
5分以下 |
|
主持人話題評述 |
1.主持人觀念
2.話題操作技巧
3.口語表達能力 |
符合30-40 |
基本符合20-29 |
尚可10-19 |
差
10分以下 |
|
綜合素質 |
1.形象、氣質
2.語音、發聲
3.新聞素養、文學素養、語言素養 |
符合8-10 |
基本符合5-7 |
尚可3-5 |
差
3分以下 |
注:評分標準統一為四檔:優秀:85分以上;良好:75——84分;中等:65——74分;較差:65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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